空有“光荣证”政策不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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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22:3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最近,桐城市独生子女户反映,该市政府去年曾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我省计生条例有关精神,按相关规定给独生子女户兑现优抚待遇,可是文件下发一年多,成了空头支票,绝大多数独生子女户没能享受到法定的待遇。 “我只生育了一个女孩,今年11岁,也不考虑生二胎了,2004年,我到有关部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可是却没有享受到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提出申请领取光荣证。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证的,享受下列待遇:从领证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5至15元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农村子女保健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出;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且领取光荣证的,除享受条例规定的其它待遇和奖励外,还可以领取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经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支中出。 条例写得很清楚,为什么卅铺镇没能按照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呢?记者采访了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陈副镇长。她说,原因是镇政府财力有限,只能保证发工资,不仅老百姓,就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其实,去年桐城市政府的文件下发后,全市只有一个办事处部分兑现了,其它乡镇一样,都没有发放。 记者为此联系了桐城市计生委,该委办公室赵主任解释,桐城市财政困难,不仅农民,就是工作人员也绝大部分没兑现。以前统计过,如果完全兑现这些待遇,一年就要300多万元,这么多资金市财政拿不出来。 据了解,桐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排在前列,2004年还位居“全省经济十强县”之列,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兑现。但是,市政府的红头文件为何仅仅只有一个办事处部分落实?显然,这不仅仅是财力不够的问题。本报记者王明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