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收费肇事连带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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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22:4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因为贪图每年收取500元的管理费,霍山县春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同意别人的车辆挂靠在自己公司名下,结果挂靠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日前,霍山县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5年3月13日,杨某以4.8万元的价格将一辆大货车卖给了胡某,双方签订购买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胡买车后,将车挂靠在霍山县春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约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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