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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买了一个多月就要大修 客户投诉商家换发动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简宝臣、刘爱国、实习生、韩美、报道:昨日,为爱车更换了新发动机的张先生喜滋滋地开着爱车上路了。

  张先生近日到洪山区消协投诉,称其今年3月27日在湖北某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花60300元买了一辆福建某品牌微型面包车。5月6日,行驶到4600公里时,该车突然出现发动机“敲缸”现象,送到销售公司检查发现,是发动机内的摇臂、凸轮轴、曲轴出现损坏。

  按照该汽车厂家内部规定,售后服务部只对此发动机的损坏配件进行修理更换。对此,张先生感到委屈:新车买了不到3个月就大修,实在难以接受,遂到洪山区消协投诉。

  消协调查后,向该销售公司负责人指出,商家对该发动机质量问题采取只修不换的处理方式,侵害了消费者公平消费权益。按《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按消费者要求予以更换。销售公司按消协要求与福州厂家取得联系,福州厂家积极回应。三天后,一台同类型的崭新发动机专程从福州机场发往武汉天河机场。随后,这台新发动机就被安装到张先生车上,并且张先生在公安部门办理好了该车的行驶证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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