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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城市建设的“质量卫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4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建设局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测工作先后获得40项鲁班奖

  特区城市建设的“质量卫士”

  首届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在深圳启动,今后每年将在深圳举办一次

  首届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近日在深圳启动,这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举办的第一次工程质量论坛,今后每年将在深圳举办一次。记者从论坛上获悉,25年前,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经过25年的发展,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为保障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为深圳建设工程质量、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被誉为特区城市建设的“质量卫士”,不仅为特区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更为全国建筑质量监督行业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国内率先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特区建立伊始,基本建设大规模展开,短期内各路良莠不齐建设队伍的进入和来源渠道众多的建筑材料对特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埋下了隐忧,再加上工程建设单位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检验设备短缺等种种原因,对建筑工程质量产生了严重威胁。为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以敢为天下先的开拓创新精神,率先探索工程质量监管的新途径。

  1981年6月25日,全国首个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正式成立,从5月10日首次对外承接建材检验任务到8月15日接受罗湖大厦桩基础的质量监督,我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在特区全面开展施工质量监督和建材检验工作。在此期间,深圳市领导、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建委领导多次来站检查和指导工作,我市质监站的做法和经验也多次在国内交流和介绍,为全国建筑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其中决定“按城市建立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至此全国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相继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形成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体制。

  1986年5月,深圳市质监站更名为“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下设“深圳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与深圳市商检局等单位共同监督进入我市的建筑材料,把好材料检验关。

  随着深圳建设规模的扩大,工程质量监督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各区先后成立区质监站,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工程质量监督网络,进一步提高受监工程覆盖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重要的环节之一。

  建站初期,深圳市质监站结合特区工程建设的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发展。编制了“工程质量监督暂行办法”、“委托试验检验暂行办法”、“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规定,形成早期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制度的雏型,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之后各地质监机构的建立提供了借鉴经验。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监督方法采取强化实物监督,从基坑、桩基工程开始,到单位工程组织预验收、质量等级核定,实施步步到位的全过程监督及现场隐蔽工程验收监督认可制度;实施常规监督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针对受监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立A、B、C三类监督业务联系单;对建筑材料采取进场用前检验、现场检测和监督抽检相结合,制定了针对本站承监工程的“现场监督抽检办法”。这一系列措施,对当时保障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震慑和遏制偷工减料行为,防止恶性质量事故发生起到很大作用,为深圳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九大举措探索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工程投资成分多元化,社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001年底,质监总站的检验检测职能分离出去,成立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更名为“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同年,市质监总站结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实行了新的监督办法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方法从以“实物监督为主、行为监督为辅”,调整为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强调对工程各方行为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管理,踏出了新世纪质量监督改革工作的第一步。

  2002年伊始,市质监总站在总结过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质监机构的性质、职能和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内容和方法。该站树立“公开、公正、预防、服务”的质量监督宗旨和“监督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确立了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创立了监督告知制度、集体监督制、工程分级监管制、动态巡查制、阶段性评议制、现场监理报告制及在建设工程季度大检查通报公示制等监督工作制度,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一、推行监督告知制度,使监督工作透明化,实行阳光监督。通过监督告知会使各方责任主体充分了解质监机构的职能、工作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对监督工作有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使各方责任主体明确各自的职责,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监督工作透明化,实行阳光监督。

  二、建立集体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集体监督制的工作模式,改变过去由一个人负责一个专业监督为每个专业配备两名监督人员的监督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组成由各专业人员构成的综合监督小组,实行集体监督。

  三、随机巡查抽查,实施现场阶段性评议,强化工程质量动态监管。2004年4月,市质监总站建立了随机巡查抽查的动态监督模式,即对工程项目实行不告知检查(飞行检查)为主,和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采取定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动态监督检查实行三级巡查制度,从监督小组到科室领导到站领导层层落实,形成立体式的巡查机制。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评议制度”,即针对受监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阶段性监督检查和现场评议活动。及时指出问题的苗头和可能产生的质量隐患,使监督与执法工作更加人性化。

  四、对在监工程项目按实际情况实行分级监管。根据施工企业信誉、项目质量保证能力的健全程度及各类大检查和平时监督检查总体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级,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作用是对质量较差的工程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其提高工程质量,对质量较好的工程其检查频率低,使项目单位感到鼓舞和信任,也使有限的监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力度。

  五、实行节假日、夜间突击检查制度。针对节假日、夜间施工中容易出现施工管理人员缺岗和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的情况,实行不告知检查。针对大型基础、地下室、转换层及市政桥梁等重要部位的砼施工过程,以及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值班情况、施工记录、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等进行检查,杜绝监督盲区。

  六、实施现场监理报告制度,加强对监理履行职责的监管力度。主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总监到位及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的旁站监理情况。2003年5月,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行)》。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发现发生质量事故、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在事发24小时内做出监理报告。2005年5月,深圳市建设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监理报告工作的通知”,对监理报告的内容和上报频率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理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研究,适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

  七、开展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市、区质监站统一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经领导小组复查后,集体评定质量状况,力求做到检查评定客观公正。对有明显质量缺陷的工程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每次检查后,选出2~3个样板工程开展全市的观摩交流活动,把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领导、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请到施工现场进行观摩学习,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从2003年初开始又开展了“水、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燃气工程质量”、“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和“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等专项检查活动。

  八、认真执行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制度。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在建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及时签发监督文书,并负责整理调查笔录等取证资料,对照《不良行为与记分标准表》进行不良行为的认定和记录。

  九、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2005年8月下旬开始,市质监总站启动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的研究工作。该评价体系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为评价单元,以施工过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为评价元素,结合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把从日常监督抽查、中间验收监督、竣工验收监督、结构质量季度大检查中所获得的质量数据作为检查指标,通过数学模型计算出各类质量指数,为主管部门和建筑市场对地区、行业质量状况的评价提供科学的数据及管理决策依据。

  创新机制走出工程质量监督新路子

  在总结过去二十五年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市质监总站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例如: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大打价格战,有忽视质量管理的倾向;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单一、机制陈旧,制约了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发展。

  针对上述的这些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建筑市场规则的不断完善,市质监总站围绕“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把深圳建美建优,将产业做大做强”的总体目标,以“创新、责任、能力、规范”为动力,树立新观念,创新监督检测机制,主要加强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继续探索在新的形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新机制”这一课题,走出一条工程质量监督的新路子。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的特点,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角色归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的目标。

  二、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力度,树立监督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集体监督、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告知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项性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层级检查相结合,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相结合。

  三、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并通过运用评价体系,逐步对其进行完善,为行业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建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的整体框架和评价指标内容,建立评价指数系统,力争年内实现该评价体系的初步应用。

  四、落实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监理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监理水平。

  五、指导施工企业建立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工艺标准、质量管理标准等,规范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的质量标准和行为;

  六、开展节能监督工作,从图纸会审开始即对节能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努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继续抓好禁止使用粘土砖的监督检查工作。启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制定相应的验收办法。

  七、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的检查、抽查和检测力度,及时消除不合格建材和设备可能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八、针对目前我市建筑工程检测市场还不是很规范,低价恶性竞争非常普遍的现象,加强对检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检测能力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不规范检测报告行为,确保检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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