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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精品工程打造建筑之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49 深圳特区报

  创新监管新模式建立监督新机制

  建设精品工程打造建筑之都

  商品房是一种商品。开发商既是投资开发行为的最大受益者,更是质量责任的最大承担者。开发商作为项目开发投资者,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
责任。

  【本报讯】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永恒的主题。记者昨天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获悉,该站将对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质量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保障机制,对监督对象建立“预控、预报、预警”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需要。

  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段衡金介绍,根据建设工程投资渠道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两类。政府投资工程主要集中在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道路、桥梁等;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监管是对纳税人负责。社会投资工程主要集中在一些盈利性的项目如商品房、写字楼、商场等;社会投资工程的质量监管主要是通过强化监督,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市场手段,促使开发商负起工程质量责任,对房屋买卖人(消费者)和社会负责。

  近年来,深圳市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从目前的趋势,建设市场激烈的竞争有偏重价格竞争的倾向,工程质量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将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质量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主要采取“多位一体”新型监督机制,除加强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外,强调强化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有机结合,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的综合行政绩效监督;对社会投资工程,强调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每周工程质量公报机制,营造重视质量的社会舆论氛围,与现有的不良行为记录一起构筑起比较完善社会投资工程的诚信体系。在严格执法和确保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重点是监督建设单位是否尽到了对产品质量的责任,促使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形成提高质量的压力,从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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