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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彩大厦出怪事 17住户被逼买自己的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5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谭晓青 陶媛媛)四年前花巨资买下天彩大厦的商住楼房,并及时过户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正当该大厦的其中17户业主尽情享受黄金地段带来的各种便利时,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查封该楼盘的一则公告,瞬间让原本归己所有的楼房易了主。若想物归原主,“房主人”必须二次花巨资买回自己的房,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房主人”顿时傻了眼。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的天彩大厦门前看到,新疆高院的查封公告在这里的业主中已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不明就里的涉“案”业主惊慌失措中不停奔走在物业公司和房门紧闭的开发商办公室,焦急打探事情的真相。在现场,一位姓王的业主告诉记者,7月20日,他在家中办公,突然接到新疆高院两名法官送达的一份执行通知,被告知,他2002年12月17日花70余万买下的天彩大厦12楼4号商住房,因开发商———陕西天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12月26日抵押给了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银谷支行,现因抵押贷款合同纠纷,法院根据放贷银行的申请执行要求,依法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拍卖、变现处理,被执行人王先生若想要这套房,就得二次掏钱上拍卖会再买回自己的房。

  突如其来的变故,瞬间使王先生傻了眼。据王先生讲,他买的这套房是公开出售的商品房。购房时对方五证俱全。因为此,他于2004年8月顺利过户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期间,从未有人提及过该楼房已抵押给银行的事。否则,也不会办到房产证。业主黎先生是2003年7月9日买的房。也于2004年8月办了房产证,可按照法院调查的结果,该楼房已早在2002年12月26日就已被开发商抵押给新疆的银行,开发商如此反复和反常的做法,以及相关部门办理购房按揭和房产证的事实,让黎先生始终没有想明白。

  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遭遇的业主目前共有17户,他们虽都持有合法渠道办到的房屋产权证,但近日都面临被迫“搬家”,二次掏钱买自己房的尴尬。另外,房屋既然已经被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为何还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相关主管部门也是一头雾水,无法说明合理理由,让该事件的发生更加变得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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