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14年前住院输血被感染 丙肝患者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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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实习生、郑茜、报道:张先生(化名)怀疑14年前在武汉市七医院(以下简称“七医院”)的输血致使自己感染丙肝,于是他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共计9万多元。2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先生诉称,1992年初,他因患急性黄疸型肝炎在七医院住院治疗。其间,医院对其进行了输血治疗。急性黄疸型肝炎病愈出院后,他常常感到乏力不适。2000年,他被确诊
张先生说,2003年10月,他遇到当初也患急性黄疸型肝炎、同住一个病房的病友,病友称自己也是在出院后患上了丙肝,并认为可能是医院输血所致。张先生越想越怀疑,此后他多次找院方交涉并要求赔偿,均未果。去年5月份,张将武汉市七医院告上法庭。 庭审中,张先生认为,自己当初病情并无必要输血,医院对其进行输血属不当治疗。被告的委托代理律师则称,输血是常规护肝治疗,医院对张先生病情的处置并无不当,且丙肝的传播途径不止血液传播一种,输血同张先生患丙肝无直接联系。被告方还指出,急性丙肝的潜伏期为2至16周,张却于2000年才发现,现在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