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虚假甩卖应否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海口邱小姐问:节假日期间,不少商店门口打出了“清仓大甩卖”、“最后十天亏本经营”等字样促销,请问这样的促销方式合法吗?

  答:价格法规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罚款。亏本甩卖、跳楼价、转让店铺清仓贱卖等打着低价的虚假营销方式进行经营是一种违法行为,误导消费者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 (朱圣涛 解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