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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过批准 西宁部分商家违法销售卫星天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8:1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目前,西宁市场上出现了许多销售卫星天线的商铺。但据记者了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销售和使用卫星地面设施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供机构进行批准,而西宁市销售卫星天线的经销商中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取得专供部门的批准。

  在西宁市小商品批发市场、西宁市胜利路电子市场等地,记者看到许多铺面都有卫星天线销售。为了促使消费者购买,许多经销人员夸大卫星天线的功能,隐瞒卫星天线接收
卫星信号所存在的问题,均声称使用卫星天线可以接收八九十个频道的电视节目。而实际上,即使使用卫星天线接收节目,不同的角度也只能接收一个卫星上的一定数量的节目。而且使用卫星天线接收卫星信号,需要经过专门的技术人员调试,外行消费者很难获得理想的接收效果。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卫星天线品牌繁多,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很多产品的品质难以保证。一名经销人员告诉记者,卫星天线之所以价格差距大,是因为质量不同,有的卫星天线属于翻新机,就是在旧机芯上安装一个新外壳。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西宁市的多家经销卫星天线的店铺,均没有有关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在西宁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销卫星天线的李先生甚至告诉记者,只要天线好用,有没有经销许可证都不重要。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销售和使用卫星地面设施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供机构进行批准,卫星地面设施要由专门的生产厂家进行生产,专门的销售单位进行销售,市面上随意销售卫星接收装置都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国内只有下列单位和场所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即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等。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都属违法行为。(记者 张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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