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面前无小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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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09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一次,李成贤审理一件离婚案,但都不愿意抚养婚生女儿的原、被告双方竟然把孩子送到法庭后,便各自回家了。李成贤没按常规做法,简单裁判了事,而是带着孩子来到原
因为农民普遍知识水平不高,讲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术语他们也理解不了。李成贤为办好每一起案件,便总结出了符合农村特点的判案技巧。李成贤总结出几类案件要快办:一是家庭纠纷案件要快办,不快办容易出大乱;二是相邻纠纷案件要快办,不快就容易出大案;三是土地纠纷要快办,不快就容易更麻烦;四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快办,不快就容易生恩怨。为此,李成贤也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精力。赶上农忙季节,法院几次下达传令也不见农民的影子,李成贤就骑着摩托车下到管片,顶着热日头在田间地头开“庭”。2004年初,李成贤审理一起因农民房屋通风及采光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案,为了防止邻里矛盾激化,他先后23次到现场调查研究,向原、被告宣传讲解法律知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坐在了一起,达成了和解协议。 李成贤眼里不揉沙子。1999年,李成贤承办了一起因钓鱼触电身亡侵权案件。卢某到于洪区老边乡高台村一养鱼塘钓鱼,甩杆时鱼杆触及高压线身亡。卢某妻子李某没有弄明白法律关系,就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由于原告举证能力有限,李成贤收案后立刻到出事地点勘察、调查、研究、询问。他发现,卢某钓鱼的鱼塘虽然是胡某承包的,但堤坝却是高台村修建的,因堤坝的增高已经降低了同上方高压线的高度,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标准,而农电局发现后却没及时制止。因此,李成贤将高台村委会和农电局追加为被告,判决二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17年里,李成贤平均每年审结各类案件200余件,未发生超审限案件、无农民上访缠诉案件。2003年以来,他先后荣获“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沈阳市优秀青年卫士”、“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首届沈阳法官十杰”等荣誉称号。实习生李若楠本报记者伏桂明/文张哲/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