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雇保姆把人带进居民楼 借手机不还跳下二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04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 7月23日17时30分许,一男子称要雇保姆,把农村来找工作的刘女士(化名)带入长春市建设街附近某居民楼。楼道太黑,男子就借刘女士手机照亮,可刘女士问他要,男子却怎么也不还给她了。刘女士要报警,男子竟跳下了二楼。 一看男子跳了楼,刘女士赶紧跑出来报警。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二楼下方是个简易棚子,跳楼男子没有逃走,很痛苦地躺在坏了的棚子上。他的腿受伤了。围观市民听说了来
昨日,记者在医院见到了李某。李某说当时他是要到那栋楼上厕所,可来到二楼时不小心绊到了一根电线,摔到了楼下,他没想抢手机。 警方表示,李某家不在事发居民楼。但李某不能构成抢劫,不过涉嫌骗取财物。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管是“借”还是“抢”,在这件事中,刘女士的表现挺机智。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刘女士的做法: 刘女士向民警讲述了详细经过。原来,刘女士找工作遇到李某,李某表示他家需要人照顾老母亲,双方谈好了条件。刘女士随李某进入一居民楼后,发现这个楼道破旧黑暗,不敢向前走。 (编辑点评:刘女士是在傍晚时跟一个陌生男人来到这个居民楼的。应该说,这个时间还不算太“危险”,但刘女士的警惕是非常必要的。而事件接下来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 李某说:“有没有手机,拿来照照亮!”于是,刘女士拿出了朋友给的旧手机交给了他。没走几步,刘女士觉得有些不对劲,问李某要手机。 (编辑点评:不应露财!但很快刘女士再次表现出了高度的警惕性。) 但李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拒绝还给她。刘女士停下来拒绝上楼。 (编辑点评:做得好!刘女士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大喊大叫刺激对方,这种处理分寸得当。) 刘女士表示,再不还给她手机她就要报警,李某突然从二楼窗口跳了下去。 (编辑点评:第一反应“找警察”。相信我,没错的。) 本报再次提醒想找工作的人:
首先,要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正规单位寻找合适的岗位;其次,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话,更不要在没有查看对方身份证件前轻易跟对方走;最后,女性尽量与同伴一起前往,更应该谨慎行事,如感到危险不要慌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