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应急(短期)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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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1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2006年7月24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应急 短期 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在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届时未能按借款合同足额偿还贷款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给予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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