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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共同出资买房 分手了涨价的爱巢怎么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20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吴雪勤 李婷)热恋时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如今涨价了,可两人却闹分手,房子究竟按原价分还是按涨价后的价格分呢?

  现年29岁的小吴,在关山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和女友相恋半年后,两人计划结婚,在庙山附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总价42万,10万元首付款由两人共同出资。还贷也是各出一半的钱。不久,房产证办下来了,房主为两人共同署名。

  双方本拟今年5月份领证办婚事,小吴的父亲突然因病去世。婚事暂时推迟。

  为父治丧期间,因女友没有来帮忙,引起小吴和其母亲不满。两人最终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本月初,女友提出分手,要求新房归她所有,退还小吴当初出的购房款。可如今这套房子已涨价近6万元。小吴要求在退还一半购房款的基础上,最少还要补偿3万元。

  女友断然拒绝小吴的要求,索性自己先搬进新房,还给房子换锁。

  “一起买的房子,凭什么就成了她一个人的财产?”昨日,愤愤不平的小吴致电记者咨询,女友该补偿他涨价部分的房产吗?

  【律师观点】

  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叶泓律师认为,无论是哪一方要房子,都应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补偿对方。

  叶律师表示,房产证上署的是小吴和前女友的名字,表示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所以不管房子是谁出资买的,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分割时参照目前的市场价,在退还一方购房款的基础上,补偿房屋涨价后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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