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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桥梁坍塌致4人死亡:工程被转包给无资质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36 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勇) 今年3月11日,江都市发生重大拆桥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江苏省安监部门查清并于近日通报了事故原因,全省将严查撤渡建桥工程安全盲区死角,以消除事故隐患。

  据调查,江都市航道管理站(以下简称航道站)负责江都市郭村大桥(胜利桥)拆除工程,然而该工程竟在短短时间内转了“三道手”。今年初,航道站先是与盐城市江洋疏浚打
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洋公司)签订拆除工程协议书,合同金额45万元整。2月26日,江洋公司与盐城市鞍湖航道打捞队(以下简称鞍湖打捞队)签订合同,将胜利桥转包给打捞队拆除。最终,3月3日,鞍湖打捞队又与安徽省舒城县五显镇合义村西湾组韦良余签订合同,将胜利桥桥面及栏杆工程转包给韦良余,合同金额3万元。

  经查实,江洋公司、鞍湖打捞队、韦良余均没有相应施工资质,鞍湖打捞队也没有工商执照。该拆除工程具体实施中未进行招投标。事故发生后,航道站负责人串通江洋公司按邀标要求伪造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报价书及私刻上述两单位公章,又伪造了《胜利桥拆除工程报价会议纪要》,谎称工程是邀标方式决定。

  据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违法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拆除旧桥过程中改变了桥梁原来的受力状况,从而导致桥体整体坍塌的重大责任事故。目前,航道站站长、副站长及江洋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鞍湖打捞队负责人在逃,韦良余在事故中死亡。

  为了杜绝同类重大事故再次发生,江苏省安监局要求,全省安监部门要立即会同交通部门研究分析查清本区域交通

建设工程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死角,特别是撤渡建桥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同时,各地要严格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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