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为解决网费 两少年竟结伙行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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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3: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2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周云剑)为解决在网吧上网的开支,两名少年竟盗窃电动车。前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小汪、小洋涉嫌盗窃罪,刘君涉嫌销售赃物罪依法提起公诉。 16岁的小汪和17岁的小洋初中毕业后,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一开始他们借别人的身份证上网,时间长了也就出入自由了。他们刚开始上网只是两三个小时,后来发展到一整天
2005年9月16日到2006年3月16日期间,两人在宁波市宁海县内先后盗窃电动车19辆。在盗窃的同时,他们顺利联系上了非法代售赃车者刘某。每次收到偷来的电动车,刘君就以120元左右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收取提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