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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水晶灯 竟是玻璃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3:59 法制晚报

  送礼水晶灯 竟是玻璃制

  起诉商家双倍返还

  本报讯(记者 王巍)花1万多元购买的水晶灯其实是玻璃制成的,消费者陈先生为此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货款3万余元。

  今年6月,陈先生在中粮广场的名聚廊购买了2台水晶台灯送人。后朋友来电称怀疑灯是玻璃做的,且电源插头不实。

  经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表明水晶灯为玻璃制品。

  嘉铭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答辩称,自己从没销售过违反国家规定的产品,不构成欺诈,陈先生不应该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由于商家对陈先生的消费者身份不认可,法庭要求陈先生补充证据,就此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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