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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玻璃离奇自爆 广告公司拒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4:03 法制晚报

  灯箱玻璃离奇自爆 广告公司拒担责

  郑先生被砸伤 索赔4万元 被告方认为事发经过无法证明

  本报讯(记者 王巍)因被便道上灯箱脱落的玻璃砸伤,郑先生将负责灯箱管理的广告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针对4万元的索赔,双方在东城法院的法庭上当庭争论玻璃脱
落砸人的整个过程。

  2005年11月1日晚,郑先生下班骑车回家,在途中经过平安大街张自忠路口时,脚踏在路边的人行道台阶上准备看手机短信,此时旁边一个阅报栏灯箱广告上的玻璃突然碎裂砸了下来。郑先生用双手护住头部,结果双手被扎伤。

  事发后,据一位赶到现场的附近饭店的老板表示:“看到郑先生倒在路边,受伤流血,周围是一些破碎的玻璃……”随即郑先生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事发后,负责该灯箱广告管理的某广告公司除了在郑先生住院期间进行探视外,拒绝赔偿其他损失。

  郑先生认为,自己是左撇子,受伤的手正好又是左手,自己本在单位从事司机和采购工作,但目前已经由于无法从事以前的工作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被告广告公司的代理人首先表示:“该阅报栏外沿距离马路大概80厘米,从中间断裂的玻璃幅宽大概在60厘米,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自由落体的玻璃不会砸到便道边上的郑先生。”该代理人说着便走到法庭的玻璃窗前,用手比划玻璃破碎的位置。

  他认为玻璃是在外力的作用下先碎后落,同时他表示,当天事发时只有郑先生一个人在场,他所称的玻璃砸人的经过无法佐证。据郑先生自称,自己当时喝了酒,故不排除其在醉酒状态下撞上玻璃致伤。

  鉴于广告公司要求调取郑先生当天的病历来确认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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