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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保险,告他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市中院作出判决:证据不足,外国男子无罪释放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梅道凤报道:推销保险的中年妇女李某,声称其在推销保险过程中遭到尼日利亚籍男子伊那比(音译)强奸。日前,广州中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证据不足,伊那比无罪。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20日,李某通过业务关系认识了36岁的伊那比(音译)。当时,李某从事保险1年左右,且已离异。9月22日晚,伊那比将李某带到自己家里聊天,后不顾李某的反对,将李某抱到卧室的床上,实施强奸。其后,李某打110报警。当晚9时许,伊那比在丽江花园的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认为,伊那比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在日前的庭审中,李某表示,当晚见面后伊那比曾经打了她一巴掌。她也曾大声喊叫、挣扎,并用脚踢了伊那比。后来,她害怕伊那比杀了她,才被迫和伊那比发生关系。事后,李某报警。而且,公安机关的鉴定书也证明,李某的身体受到损伤。

  伊那比则表示,他曾多次向李某表示“喜欢她”,并有亲昵的身体动作,李某一直都无明显反抗。甚至在发生性关系后,伊那比去洗澡,在长达10分钟的时间里,李某也没有急着逃走。等到伊那比洗完澡后,她再次询问伊那比是否肯买保险,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愤愤离开,并最终报警。伊那比的辩护律师当庭表示,李某告伊那比强奸,主要是想对他不肯买保险的行为进行报复。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表示,李某先后有五次陈述,前四次说“没有被打”,后两次又说“被打了脸”,前后矛盾且无合理解释,法院不予采信。虽然公安机关的鉴定书证明李某的身体确实受到损伤,但并不能证实这种损伤是怎么造成的。此外,伊那比与李某发生亲昵动作时,李某一直没有反抗。

  法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故判决伊那比无罪。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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