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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骗局再次粉墨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专家提醒应聘学子:合同要清晰,事先要采证

  本报讯实习生殷茹,记者蔡霞、黎存根报道:暑期到来,放假的学生们迫不及待地想找份暑期工,尝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甜头。然而形形色色的骗子们,也应时而动,挖好陷阱等待“羔羊”送上门来。

  小李是广州市育才中学高三毕业生,7月14日,她看到广州某报上的一个招聘广告:华翔贸易公司招聘打字员、抄写员,每一万字300元。小李怦然心动,一算,半天应该可以赚到300元。

  7月18日上午9时,小李和同学到东风东路840号艺苑大厦某室华翔公司应聘。一位贾姓女子接待了她们,允诺只要交钱就可以拿到资料。收了100元后,贾小姐叫她们去总部拿资料。

  小李按贾小姐给的地址来到黄埔大道西恒安大厦。“资料下午到,”一位谢经理说,“你们回家等电话吧。”下午2时30分,小李打电话给谢经理,她又改口说下周才有资料。小李确定自己受骗了。

  其实,早在7月5日,华翔公司就被求职者投诉,上了315投诉网的“黑名单”。

  苦于证据不足不能报警,小李她们约了另外两名受骗者一同找到了本报。

  记者为一探原委,随小李来到“华翔贸易公司”应聘打字员。当贾小姐要记者去总部取资料时,记者拒绝:“你要不能给资料,就退钱给我。”“钱已经交给财务进帐了,怎么可能退给你?”贾小姐毫不含糊。

  在警察的帮助下,我们最终索回了自己的钱物。但小李依然忿忿不平:“难道让他们继续骗人?”

  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梁文永,梁律师说,华翔公司的行径实际上是合同诈骗,“他们有意识地利用合同来虚构事实,是违约、违法、犯罪行为”。梁律师说,合同诈骗不易采证,他提醒应聘学子,找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尽量看清合同,事先采证。梁律师还建议受害者联名举报,更有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报料人李小姐,三等奖100元)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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