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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没有谦让 众人指责 礼亏却不理亏 受伤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5: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金文斌记者袁玮)因为上下公交车发生争执而引起受伤的小沈,日前通过长宁区法院收到了2000元的人身伤害赔偿款。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一直受到批评指责的小沈,通过法院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在反省自身不足的同时,也庆幸自己得到了法律公正的保护。

  20岁出头的小沈每天上下班都搭乘911公交车。今年2月17日下午6时左右,因为车内
乘客数量已经到达饱和状态,小沈只能站在紧贴门口的位置。车子到站后,为了让到站的乘客下车,他只能缩在门边。眼看上下客完毕,车门就要关闭,这时一个抱小孩的中年男子从车内挤出,急着要下车。小沈就指责他那么晚才出来。抱小孩的中年男子姓周,因为坐在双层公交车的上层,车内人多拥挤,加上怀中抱着孩子,下车时候慢了一些,听到小沈的指责,就和沈争吵了起来。拉扯中,他们两人一起摔倒在车站上。

  车上的乘客看见小沈满嘴粗话,都纷纷指责他,有人还拨打了110叫来了民警。民警将双方带回警署,3位乘客愿意充当证人也跟着去配合做笔录。众人一致指责小沈的无礼态度和过激行为。经过民警调解,小沈对周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了500元作为医药费用。

  小沈回家后发现手掌骨骨折。他找周先生协商赔偿,周认为小沈是过错方,自己没有必要赔偿。小沈遂于今年5月起诉至长宁区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医药护理等费用464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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