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货为名拉走货主货物 一团伙诈骗百万元货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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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7:43 青岛新闻网 | |||||||||
7月22日,济宁市中区警方经过20多天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打着配货幌子、诈骗货物达100多万元的特大诈骗案。 6月28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济宁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价值30多万元的80多吨钢材,欲发往河南郑州、安徽合肥。该公司通过济宁某配货公司与外地四名男青年签订了送货合同,四名男子用两辆解放牌半挂货车将该公司80多吨钢材拉走,后
经初步查明,该四名犯罪嫌疑人与受骗公司签订合同时所持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及两辆解放货车的车牌均系伪造。民警先后奔波于济南、泰安、淄博、莱芜等地进行调查取证,逐步摸清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住址等情况。7月20日、21日,民警先后在淄博、泰安将四人抓获归案。 经查,泰安市东平县戴庙乡的宋某、张某等四人自今年以来,交叉结伙先后购买两辆大型货车以及假身份证、假行车证、假车牌等作案工具,以空车配货等名义在网上寻找配货货主,然后与货主签订虚假送货合同,将货主的货物骗走后转手低价卖掉。他们先后流窜至济南、泰安、淄博等地以这种手段进行诈骗,诈骗钢材、玉米等货物,总价值达100多万元。所骗到的货物均被四人低价卖掉,得赃款数十万元,大部分赃款被四人挥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