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庭挑衅法官扰乱秩序被轰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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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1:4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在一次开庭中,律师杨某当庭挑衅法官,并且在法官敲槌警告后仍态度恶劣,最终因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红牌”罚出法庭。这是近日出现在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上的一幕。此后,海淀法院首次出台了妨害诉讼处理机制。 据法官介绍,事发时他们正在公开审理一家律师事务所诉某会计师事务所模仿、抄袭其网站一案。
杨某作为律所方的律师,向法官提交了一份证据,当时法官要求他给被告一份,但杨某说没有了。因为证据必须给被告一份,于是,法官建议杨某复印一份交给被告,但仍被其无理拒绝。 法庭随后耐心向其反复说明提供的必要性,并多次明确提出要求,杨某不但无任何理由坚决对抗法庭的要求,还挑衅性地要求法官让出他的那份给被告。 法官当即敲槌对其予以警告,而杨某却态度恶劣,对法官高声质问,导致法庭审理被迫中断。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杨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法庭审判的正常进行,应责令其立即退庭。杨某不走,继续与法官争辩,直到被3名法警架出去。案件由杨某的同事继续代理。 新闻延伸 扰乱秩序将被拘留 针对律师无视法律规定,违背职业道德,扰乱庭审秩序的事件,海淀法院根据民法规定,出台了妨害诉讼行为处理机制。处理机制将妨害诉讼的行为认定为故意行为。在当事人拒绝配合的情况下,将受到罚款、拘留或移送刑事处理等处罚。 妨害诉讼的行为包括在开庭和证据交换时故意扰乱秩序,如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听从审判长指挥,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威胁、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