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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大学生论文以实习公司为例被索赔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50 国际在线

  论文剖析实习公司学生被索赔10万元

  得到老师好评的毕业论文却吃了官司,原因就在于论文将实习单位作案例剖析,并指出其经营管理的不足。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获悉,浙江东阳市法院日前开庭审理陈某毕业论文名誉侵权案,原告方东阳圣华工艺品有限公司要求判令陈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商誉损失10万元。

  2004年,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陈某到圣华公司毕业实习,毕业后在该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毕业前夕,陈某撰写了题为《对外贸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小标题之一为“浙江圣华工艺品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论文。2005年8月,论文在该学院国际贸易系网站上发表。

  圣华公司负责人看到论文后认为,陈未经公司同意,在论文中使用公司名称,侵犯其名称使用权。圣华公司称,这是陈捏造事实,诋毁公司名誉。同时,公司还认为陈在论文中擅自公布了管理人员报酬、组成等公司机密。

  昨天,陈某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她的论文仅是“毕业作业”,并非以商业为目的,更无恶意,文中的案例分析也只是个人看法。其代理人蒋律师则认为,论文事实上是向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好的建议。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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