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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桥陵保护区内竟办夜市(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唐桥陵保护区内竟办夜市(图)

  本报渭南讯蒲城县坡头镇政府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桥陵保护区内部分土地出卖给8户群众,这些人在地里建起临时性建筑,办起了夜市。

  记者昨日在位于坡蟠路十字西北角的现场看到,这块地整体约有4亩大小,6户已建
好了临时建筑,其中一家正在粉刷墙壁。据建房户讲,他们每家填土、拉电的费用在2万元左右,盖房另外又花了近两万。建设过程中,文物、土地部门来过,也没有人表态说怎么处理。

  坡头镇一位领导对记者说,2001年,县政府要修坡(头)蟠(龙)路,征地赔偿由镇政府处理。由于镇政府没钱,只好将这片土地以每家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8户群众。当时和他们商定,只有等桥陵开发规划出来,才能盖房子。可是规划这几年来一直没有出来,群众等不及,从今年5月起,8户买地群众开始盖房,镇政府让其盖成临时建筑,免得拆的时候损失太大。

  蒲城县文物局有关领导介绍说,他们发现有人在桥陵保护区范围内填庄基后,立即下发了停工通知,但是当事人置之不理。局里先后向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渭南市文物局、省文物局反映,但是一直没有能制止住违法行为。

  该县国土资源局和坡头土管所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已经印了停工通知书,但是目前没有全部发到这些人手中,等发完通知后,将按照行政法规执行。令人奇怪的是,停工通知书的印发日期是6月19日,要求当事人在接到通知15日内停止违法建筑、恢复原貌。如今15日的期限早已过去,不知为什么通知书还没有发出去。

  据了解,今年5月,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曾向坡头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下发紧急通知,认为“在桥陵范围内违法建设已构成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要求两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制止,但时隔两个多月,不该建的还是建了起来。左图:这户群众要在桥陵里开火锅店。文/图记者石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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