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监控太恶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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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5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为逃避电子监控,最常见的是在牌照上动手脚(如污损、遮挡等),而最“嚣张”的莫过于拆掉牌照和伪造牌证两种。市区男子俞某则把这两种手段都用上了,昨天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1700元的代价。 俞某有一辆上海牌照的自备车,平日里他上高速、跑国道的次数多,收到电子监控的违法通知书也多。对此他非但没有反省,反而认为是自己“风背”。于是,他干脆拆掉了
昨天,俞某因伪造机动车牌证被交警部门处以1700元的重罚。 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