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网上卖药得有"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2:27 新闻晚报
□记者 许沁

  晚报讯 网上卖药,也需要取得资质。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指出在我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网上买药绝大多数不需要医生的处方,这个漏洞造就了网上处方药销售的市场。另外,这些药店还为一些有难以启齿病因的消费者提供了一条隐蔽、快捷的购药途径。更有个
别消费者出于私密性的考虑,选择网上购药。但如果出现问题,又因私密性不敢诉诸法律。

  考虑到网上购药的最大问题是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重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即日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任何个人,未取得资质网上卖药,有关部门将会同其他监管部门作出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