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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晚点一天 乘客状告东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3:05 法制晚报

  飞机晚点一天 乘客状告东航

  索赔双倍票价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飞机晚点一天,与家人共度元宵节的愿望成为泡影,王先生起诉航空公司并双倍索赔票价。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王先生购买了由洛阳飞往北京的机票,准备回北京与家人共度元宵节。当天上午,东方航空公司通知王先生,因洛阳机场有雾,起飞时间将延迟到晚上7点半。

  让王先生不满的是,当天下午,天气已经开始好转,并有其他航班起降,但东方航空公司仍未改变晚上起飞的计划。

  可等到晚上7点半,航班被取消,王先生被迫改乘次日上午的飞机飞回北京。

  王先生认为,东方航空公司是以天气原因作为借口,向乘客隐瞒航班延误的真实情况,其行为应属严重的违约和欺诈。

  东方航空公司称,因为该航班延误系天气原因造成,对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朝阳法院查明,除天气原因之外,东方航空公司航班调配不及时也是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其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东方航空公司已向王先生作出过书面赔礼道歉。

  王先生以知情权被侵犯为由要求双倍赔偿机票款等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后,王先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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