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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赌博行为处罚起点标准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3: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7月26日消息(记者 吴新伟) 带有一定输赢的群众性棋牌娱乐活动,与应该予以行政处罚的赌博活动之间的界限,怎么来界定,是当前大众比较关心的问题。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为避免扩大打击面,即将提请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审的《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对赌博行为处罚起点标准给予了适当提高。

  草案将赌博的处罚起点标准作了以下调整:将“赌注较大”的标准由“20元以上,
100元以下”调整为“50元以上,500元以下”;“赌注巨大”的标准由“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调整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赌注特大”的标准由“500元以上”调整为“1000元以上”;“输赢金额较大”的标准由“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调整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输赢金额巨大”的标准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调整为“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输赢金额特大”的标准由“5000元以上”调整为“8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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