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母亲割掉耳朵续:人大代表建议警方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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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4:35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林劲松 实习生 张以瑾 艾凌雨) 被母亲割掉双耳的晓俊的命运,引起市人大代表朱永平的关注。昨天下午,他带着鲜花走进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探望正在进行二期左耳再造手术的晓俊。朱永平说,他已经给花都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开信,建议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身为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朱永平,不但为晓俊送上了1800元捐款,还指派助手
在给花都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公开信中,朱永平指出,晓俊母亲割掉晓俊双耳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家庭暴力,已经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如果对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都不进行制裁,会给公众造成国家法律放纵家庭暴力的印象。”朱永平表示,他已经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致信花都区公安局局长,建议花都警方依法侦查此案。 律师说法 “未成年人受伤害,不仅是家庭纠纷” 朱永平律师指出,按照法律,只要构成轻伤,就可追究刑事责任。晓俊母亲割掉晓俊两只耳朵,已经造成晓俊容貌的损毁,构成伤残,属于重伤。对此,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晓俊母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和虐待家庭成员两项罪名。他认为,该案不属于自诉案件,警方应对其进行立案侦查,主动行使国家刑事追究权。 陈某被取保候审后,赖某带她到广州市脑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轻度精神分裂”。但晓俊母亲本人及身边亲人都表示,她“平时很正常,只是心理有点问题,脾气有些古怪”。朱永平对此指出,晓俊母亲有没有精神病,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专业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朱永平认为,我国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救济和保护措施及配套制度方面还不完善。因此,他提出两个建议,成立专门机构保护少年儿童,建立少年儿童福利制度。朱永平主张由地方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志愿家庭,专门负责对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 此外,他指出,谈到保护少年儿童,不应狭隘地想到妇联。“公安部门发现此类线索,应该积极主动地立介入侦查,而不是仅仅把它视为一个家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