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出国为名骗人钱财挥霍 法不留情男子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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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7:16 青岛新闻网 | |||||||||
胶东在线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曲波 林守惠)近日,牟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高考诈骗案进行了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于浩然在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间,采取虚构帮他人联系上学、出国等手段,先后诈骗作案两起,共骗得人民币43万余元。2006年1月8日于浩然因涉嫌诈骗罪被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4日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于浩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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