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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擅自“搬家”挡阳光 影响景观还要打扰邻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7:5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日前,读者杨建春向记者反映,他邻居陈某家的车库应该在东边,却被擅自挪到西边建设。杨建春说,这样就影响了小区的景观以及他家的“阳光权”。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高淳县大桥路80号襟湖小区,杨建春介绍说,2004年11月16日,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拍卖城区大桥路80号襟湖小区三期工程的自建房土地。他花费了30多万元,成功竞拍了其中一块土地。

  2005年,杨建春开始建房,他在竞拍得来的土地上盖了一幢别墅,总共花费了50多万元。2005年9月份,杨建春发现,邻居陈某在施工时,盖的建筑物与规划设计方案不一样,把车库从东边移到西边了。杨建春说,按照高淳县建设局(2005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江苏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襟湖小区三期规划设计方案》,陈某这处别墅的车库应该在东边,却被擅自挪到了西边。杨建春说,两家房子之间的间隔现在大约1.7米,陈家的车库凸出原来的墙面1.8米,宽3.6米。“陈某这么一挪位,把我家房屋的门窗采光区遮挡了。”

  杨建春向高淳县建设局城建市容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举报。2005年9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向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下发了《停工通知书》。2005年11月14日,县建设局又向土地储备中心下发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中心在2005年11月30日前将移位车库自行整改到位。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陈某违反了规划,他们也曾对陈某提出意见,希望陈某能改正,但效果不大。记者从高淳县建设局了解到,他们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陈某擅自更改建筑规划红线的行为理应被制止,车库也应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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