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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身份不符要求 打工者拿假身份证求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2:0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薛宏莉

  本报讯近来,出于担心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导致辞工困难、真实身份不符合招工要求会遭拒等顾虑,一些打工者竟然使用假身份证“隐身”务工。有关专家提醒,此种行为不但违法,还将影响打工者保险、工伤待遇等。

  哈市进城务工人员李某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及时回家办理。在被一工厂录用时李某怕耽误就业,便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厂方用该身份证为他办了伤害保险。今年年初,李某工作时因意外造成残疾,在办理伤害保险赔偿时,有关部门因其身份证有假而不予受理。

  据了解,使用假身份证找工作被称作“隐身”务工,这种现象正在逐渐增多。哈市道里区抚顺街上的多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时常会遇到使用假身份证求职的打工者。打工者此举有两点担心,一是怕自己的年龄超过用人单位要求;二是担心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在辞职时遇到困难。

  据哈市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求职者使用假身份证登记很难被发现,一般只有发生纠纷时,危害才显现出来。首先使用假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打工者将面临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另外,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没有该劳动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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