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抢卡妻子取钱 夫妇二人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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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3:17 法制晚报 | |||||||||
丈夫抢卡妻子取钱 夫妇二人同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王俊伟)明知丈夫犯下了抢劫罪行,妻子反而帮助丈夫用抢来的银行卡取出巨款。近日,房山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张兰有期徒刑6年,其丈夫杨端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张兰与杨端结婚后,杨端一直没有工作。后杨端找到了好友金建国(已判刑),决定找准目标抢一次。 2005年5月17日,杨端和金建国在房山区城关镇某单元楼内,抢劫女被害人郝某,从其家中抢得银行卡2张、存折1个等,并逼郝某说出了银行卡密码。随后,杨端将郝某强奸。 杨端与妻子张兰见面后,把抢得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交给张兰,指使其从银行支取10万元。 张兰取款后将郝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全部丢弃,二人逃窜到外地。 2005年7月14日,二人在兰州市汽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