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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遭劫被打 能否算作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当事人认为该算,但企业和劳动部门均认定不能算

  本报讯 记者 岑杰昌,实习生 严兰青、刘其劲报道:加班下班途中突遇被抢受伤,当事工人和工厂对应否把此事判定为工伤各执一词,而最终劳动部门判定不算工伤。记者采访得知,大部分企业界人士认为,“这属于治安问题”,不应由企业负责。

  进家门前被打倒

  家住白云区竹料路的明亮有限公司五金部工人冉先生回忆,5月30日凌晨5时40分左右,4名飞车歹徒骑着两辆无牌摩托车,趁他下班回家掏钥匙开门之机,从背后把他打倒。从他身上只搜出几十元,歹徒们恼羞成怒,对冉先生大打出手,将其背部和头部砍伤。痛苦不堪的冉先生从口袋里摸出一部手机递过去,他们才放过他。

  冉先生随后被送进医院,背部缝了4针,头部缝了9针,花了1800多元医疗费,在家休养了20多天。休养期间,冉先生就下班途中遭抢受伤的问题咨询所在公司,公司答应报销一半医疗费。当冉先生康复出院上班后,再去找公司报销医疗费时,公司却以冉先生“不是工作原因、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为由,拒绝报销。

  冉先生说:“我是在加班下班后回家途中受伤的,这应该算工伤。”

  企业没法负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刘怀玉,刘律师表示,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项明确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也即是说,在上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上除遭遇车祸外,其他情况能否算作工伤尚需有关部门界定。

  记者又咨询了海珠区劳动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及因工作受伤的,有以下情形可以赔偿: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情形。

  而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均答复企业员工上下班途中遭遇抢劫受伤属于治安问题,不作工伤处理。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伟雄解释说,至今没有哪个法律明文规定员工上下班途中遭遇抢劫算作工伤,关于“下班途中”的界定主要是指,员工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家到单位之间必经的路程,如果中途去探亲之类不能视为必经之路。但具体如何限定,他也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员工下班途中遭抢应作治安问题处理,而不能作工伤处理,企业不能为此负责。

  (Phoebe/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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