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39家店的货款 两员工擅自携款潜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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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0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7月27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邵立丰)两名青年员工,外出为就职的公司去送货,竟然在收来货款后就私自携款逃走,第二天就落入法网。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与马某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29岁的赵某系云南省人,20岁的马某系甘肃省人,两人同为路桥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时常为公司外出送货。为了能够迅速“发财”,心怀鬼胎的赵某与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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