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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39家店的货款 两员工擅自携款潜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0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7月27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邵立丰)两名青年员工,外出为就职的公司去送货,竟然在收来货款后就私自携款逃走,第二天就落入法网。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与马某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29岁的赵某系云南省人,20岁的马某系甘肃省人,两人同为路桥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时常为公司外出送货。为了能够迅速“发财”,心怀鬼胎的赵某与马某
时时关注着公司的收款,密谋侵吞。今年6月18日,公司派赵某与马某同去温岭市一线送货。赵马两人顿感机会的降临,乘机商议将货款收来后,如何携款潜逃。紧接着,两人去了浙江温岭的一些菜市场、自选店、超市等场所送货收帐。一路间,两人共收取了39家个体经营户的货款,共记人民币3万3千多元。此后,两人就急忙收拾好行李,携款仓皇出逃。第二天,两人来到金华义乌市,在义乌新火车站正准备上火车去云南时,就被义乌警方抓获,当场查获赃款3万多元及新买的衣服和箱包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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