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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罪犯昨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1:1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7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数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26岁的史先立是长安区农民,2005年5月,因其妻王某开理发店而与王某的父亲王清浪发生矛盾,遂对王清浪产生怨恨。同年10月28日,史先立得知其岳母住院看病,便于10月30日凌晨4时许,携带一把单刃尖刀到岳父家,趁王清浪熟睡之际,持刀在王清浪颈部猛砍
一刀,后又从卧室追至客厅,在其胸部、背部猛刺20余刀,将王清浪杀死。

  另外,家住黑龙江的56岁的李英,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刘某发生矛盾,妻子离家出走来到西安租住在莲湖区一小区内,李英于2005年7月5日找到妻子租住的地方,并等候妻子下班,恰逢妻子刘某与同事刘伟光买菜后返回小区,李英与刘伟光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厮打中,李英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刘伟光胸、背部猛刺数刀,将刘伟光当场杀死,又向前来劝阻的刘某连刺数刀,致刘某重伤。

  40岁的河南巩义市农民刘体营因嫌患有先天性眼病的儿子刘波拖累自己,产生了杀子念头,又怕妻子刘瑞兰无法接受儿子被杀的事实,又产生了杀妻恶念。2005年8月7日,刘体营谎称给儿子看病,携妻子和儿子一起来到西安,入住西安市临潼区一家招待所。同年8月9日,刘体营采取用烟缸砸、手掐颈、捂鼻等手段先后将妻儿杀害。

  西安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以上罪犯死刑。昨日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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