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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纠纷多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1:40 大连晚报

  小区车辆太多停车过于昂贵

  小区停车纠纷多多

  纠纷一:没买车库就不能把车开进小区

  纠纷二:小区内停车收取全天“停车费”

  纠纷三:产权不明的地下停车场也向业主出售

  ■首席记者刘万恒王中鲜

  6月28日清早,太原街一处高档小区的大门口,一辆被喷上了红色油漆的银色尼桑轿车堵在门前,小区外的车开不进去,院子里的车也开不出来。在此前一个月的时间里,类似的汽车堵门事件曾多次发生。原因是物业规定没有购买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得将私家车开进小区。记者调查发现,在我市不少小区,类似的事件曾多次发生,小区停车已成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焦点。小区停车为啥就这么难?业主、物业对此各有说法。

  纠纷频频

  停车位成为业主与物业争议焦点

  ●纠纷类型一:没买车位禁止停车

  中山区某小区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规定,没有车库的私家车不许开进小区,可小区的车库数量有限。刘先生2004年入住小区时车库早就卖完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刘先生的爱车只能在小区外的马路边“流浪”。“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的车牌子丢了3次。”刘先生觉得,自己所住的这个小区物业费挺高,1平方米要1.5元。“如果连停车问题都解决不了,实在说不过去。”据刘先生说,像他这样情况的业主还有不少。对此,小区物业则表示:停车场面积确实不够,这一规定纯属无奈之举。

  ●纠纷类型二:全天收取停车费

  甘井子区某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说,他所在的封闭小区以前车辆停在小区内白天不收费,每天晚上收费5元。而前几天李先生发现,物业在小区入口处设置磁卡机,车辆进小区会领到一个磁卡,出去时再把卡刷一下,保安根据车辆在小区内停留的时间收费,晚上仍为5元,白天4小时内2元,超过4小时收费5元。李先生说,外来车辆和小区业主都要按这个规定交纳停车费,他在小区内居住,还在楼下开了个商店,每天都有车来送货提货,再加上他的私家车,为此每天他要多交几十元的停车费。因为事先未征得大家的同意,因此不少业主对此规定有意见。李先生说,为表示不满,一些业主甚至将车堵在小区门前。

  ●纠纷类型三:物业无证出售停车位

  2006年3月,沙河口区一新建小区开发商开始出售小区地下停车场,但这一地下停车场的产权问题却引起业主们不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小区业主与物业连续发生了两次矛盾冲突。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唐先生介绍说,2001年,大部分业主入住。“开发商销售房子时,宣传小区里有地下停车场。”业主入住后,小区物业曾经提出要收取停车费,但业主认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问题没有定论,而收取停车费需要合法手续,“物业拿不出收费许可,最后只好作罢。”

  但停车场引发的矛盾却并未从此停息。4月24日,开发商派人进入居民区,要给停车场安装车位锁,限制业主停车,引起业主不满,双方发生冲突并惊动了派出所,最后安装人员被驱逐出小区。5月23日,八辆陌生车辆占据了停车场里的车位,导致业主无法停车,愤怒的业主找来拖车,将陌生车辆一一拖走……业主及小区物业均表示,地下停车场没有产权。开发商方面则表示,停车场的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

  物业说法

  停车难是因为停车面积不足

  对于业主们反映激烈的停车问题,小区物业纷纷表示无奈。收取“全天停车费”的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该小区停车位没有分摊到业主的公摊面积中,入住后小区也没设置专门的停车场。该小区周围有两条主干道,塞车后,一些车辆经常从小区内绕行,居民对此意见很大,希望物业能采取措施。因此,物业决定在小区入口处设立管理系统,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占道费,白天早8时至晚6时在小区内停车4小时以下收费2元,超过4小时收费5元。该负责人说,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小区内停车秩序,限制外来车辆进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业主乱停车及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已成为物业最感头疼的问题。沙河口区兰玉街一新建小区的物业李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内共有60多幢居民楼,居民近千户,而有车业主占三分之一。由于小区地面车位有限,大量的私家车停放在公共道路上;与此同时,小区地下停车场却无人购买,每到夜间,小区内的道路被堵,甚至无法行车。“车越来越多,可停车的地方越来越少,这是困扰众多小区的共同问题。”李经理表示。

  业主疑惑

  为啥停车位这么贵?

  物业认为停车难主要是因为停车场面积不足,但业主们却表示停车面积有的是,乱停车主要是因为购买停车位或者车库的费用太高。市民吴先生一提起停车就犯难:“我在小区花10万元买了一个车位,而我的车才值9万元,有时候想想真不值!车位就那一点儿面积,相对于房子而言,贵了许多。停车位比房子还贵!”

  在中山区、沙河口区的几处新建住宅小区,记者发现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价格多在每个6万元~10万元之间,折算下来,单价甚至超过了小区住房。记者了解到,在沙河口区一个建成于2004年的小区,一、二期规划有地面停车位,同时从长远考虑选择了容量超过地面停车场一倍的地下停车场,但由于地面停车场的费用是一个月150元,而地下停车场的出租租金为每月300元~400元,且一个月要交管理费100元,购买的价格为每个车位5.5万元。所以车辆更多的是挤在地面的绿地和有限的地面停车场上,不愿意停到地下。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既有地面、又有地下停车场的小区内,住户们以地面、地下停车场的费用相差太大而拒绝将车停入地下。这使得高价出售的地下停车场没有了用武之地。“地面乱停车,地下吃不饱”的现象在大部分小区内都存在。

  还有不少业主表示,不购买车位的原因是停车场产权归属往往并不明确,类似无证出售停车位的事情也不少见。记者从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获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租赁车位(库),按《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在开发商眼里,卖车库比卖房子要容易得多。我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客户部的陈经理认为,从表面上看,小区业主得到的仅仅是10余平方米的车位。但实际上加上停车场所必需的回车道、柱子、消防通道等,一个车位的面积已接近40平方米,再加上智能化等投资,其成本价至少都在5万元以上。

  解决方案

  “软硬”建设同时进行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获悉,为解决小区的停车难问题,副市长宋增彬曾在城市规划论证会上要求所有新建小区要建地下停车场。此外,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小区还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建设临时停车场,以解决停车问题。

  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解决小区乱停车的局面,除了加强硬件建设外,还应从“软件”上下手,对业主进行文明停车教育。“‘于人方便,自己方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本该是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车主停车必须以不妨碍他人正常通行为前提,不能只考虑自己方便而影响他人通行。”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业主普遍反映的停车位昂贵一事,该负责人表示,政府对开发商持有产权证或者允许其销售的地下车位的租赁价格,也提出了“所有者和使用者协商定价”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说,地下车位的价格应当经过业主和开发商协商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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