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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举措鼓励海运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23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石狮海运业“船老大”们齐聚一堂,就石狮如何落实泉州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鼓励海运业规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尊重“船老大”们的意见,按照泉州《意见》精神用足用好一切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全力推进石狮海运业规模发展。

  据悉,泉州市出台的《意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海运业发展的方方面面
。和我市此前出台的扶持政策相比,《意见》增加了一些内容,其中,在鼓励发展大吨位船舶方面,奖励的起点是3000载重吨以上船舶,而我市奖励的起点是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增加了鼓励开辟国际航线的内容,提出海运企业开辟以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每条航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海运企业引进人才提出奖励措施,海运企业从外省、市引进航管人才,且在泉州海运企业服务5年以上的,泉州市政府将按引进人才技术等级发给补助金。市交通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泉州市此次出台的《意见》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扶持政策有一些不同之处,我市将进一步研究,结合石狮实际制定落实办法。(记者吴汉松实习记者林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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