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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23 石狮日报

  本报讯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办私企,工商要优先登记注册,银行要给予贷款支持,还可获免费“创业培训”!昨天,记者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优待政策以拓宽就业渠道,其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成为重中之重。

  据悉,石狮籍大中专毕业生返乡报到工作还未全部结束,人事劳动部门预计,全部
报到完毕后总人数可能会达到300人以上。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6月初就已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补充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考或招聘”。然而,石狮毕竟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缺口十分有限,为此,我市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重点确定为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我市已确定的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优待政策包括:1、工商: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优先办理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营性经营项目允许边申请办补办审批手续;2、银行: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3、财政:在就业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4、税务: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5、人事:免费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免费保管人事档案两年。(记者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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