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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用语不温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3:34 深圳商报

  许多居民小区到处可见“禁止”、“不准”标识

  “温馨提示”用语不温馨

  【本报讯】不知您是否留意到,一进住宅区电梯,常会看到“禁止刻画”、“禁止吸烟”、“不准触摸”、“严禁超载”、“危险物品禁止进梯”等一些熟悉的字眼。然而,
一些细心的市民说,小区电梯中这些词语生涩的“温馨提示”,不但没有温馨之感,反而心生反感。

  “提示不温馨,听起来感到不舒服”

  日前,记者走访了南山、福田的几个小区。在南山区前海花园、星海名城和福田区深业花园、中银花园、天健花园的电梯里,记者看到““温馨提示”里均有为数不少的“禁止”字样出现。

  其实,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电梯中,在草坪、游泳池等公共场合,“温馨提示”中的“禁止”、“严禁”、“不准”等生硬字眼随处可见。

  前海花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梁学文说:“电梯早在1998年就安装好了,那时候是外包给电梯安装公司,电梯装好后那些‘温馨提示’就有了。”

  星海名城物业管理处的朱玲女士说:“我们只是针对可能会出现的破坏现象提出警示,确实没有考虑到语言表达方面是否温馨。”她表示以后会注意这方面的管理,尽量以巧妙而生动的方式来真正做到温馨化的提示。

  在记者采访的居民中,大多数对于电梯中的“温馨提示”并没有过多的注意。星海名城的沈卫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电梯中的温馨提示确实不温馨,总是禁止什么,不准什么,听起来感到很不舒服。”天健花园的汪云子女士说,不温馨的“温馨提示”对于提高市民公共道德意识并没有明显效果。

  管理者应树立“以理为先”意识

  有市民建议,同样是希望人们爱护花草,一种方式是声色俱厉的警告:“严禁践踏草坪!”一种是温和的提醒:“青青的草,怕您的脚。”或者将”禁止“改为“请勿”,显然,后者才是更文明而积极的管理方式,公众也更加容易接受温馨的提醒。

  东方心智心理咨询师戴影频女士认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是从管理者的角度,而不是从市民的角度来制订行为规范,忽视了执行对象—广大市民的心理接受能力。她说,管理者要转变以“管”为先的权利意识,树立以“理”为先的平等意识。

  戴影频还建议,可以采取生动灵活的表达方式,漫画、图示、反语等等都是可以借鉴的表达方式。她曾经在国外某公路拐弯处看到过这样的提示:“这里已经死过三个人了。”想必,这样的提示足够引人注意了吧。表达要重在发人深省,起到实际效果,灵活生动的表达方式比生硬的口吻更能达到服务的目的。

  也有专家说,在心理学中,越是明文禁止的事情,越是激发人内心潜在的反抗行为。从这方面来解释,不温馨的提示并不一定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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