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后持枪杀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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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3: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胡眉岩 成兴旺 记者 晨迪 实习记者 吴丹)1998年7月至12月间,陈山富、曾强等人连续在我市持枪作案,先后杀死3人。之后,陈山富等人于服刑期间,从监狱逃脱,继续勒索、伤人(本报曾经报道)。昨日,成都中院对这起颇受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山富、曾强死刑;以敲诈勒索罪、脱逃罪,判处洪金星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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