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油案两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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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青兴海)昨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兰成渝输油管道特大钻孔盗油案结案,两名河南籍主犯丁汉勤、罗兴国死刑,另一主犯张文杰死缓,其他5名从犯各获4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同时下达对主犯丁汉勤、罗兴国的死刑执行命令,两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兰成渝输油管道是我国第一条现代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年输送能力500万吨以上,有
案发后,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及广元市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7名犯罪嫌疑人在80个小时内便被警方在河南濮阳等处擒获,另一人后来落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丁汉勤、罗兴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文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5人也分别被判处4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连带赔偿兰成渝输油分公司经济损失301.3万元。但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7个多月重新审理,嫌疑人上诉请求被驳回,维持原判。 据中石油管道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甘、川一带成品油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石油输送的顽疾,但对盗贼处以极刑的案件并不多。此次两名主犯被判处极刑,将对偷油贼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