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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税控发票机不吐发票吐白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5:51 山西日报

  营业员:发票?你要我就给 税务部门:索要发票利己利国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谢昌民) 在各类小型超市或便利店购物,千万得看清楚给你出具的是什么票。很多情况下,本来应该是税控发票的小票,给你的却是“白条”:白纸上打出的购货清单。

  在省城某国企上班的王先生,从家里到单位的路上有一家小型超市连锁店,因为顺路,他经常进去买包香烟、矿泉水等什么的,奇怪的是,超市每次给他的都是白纸打印的销售明细,而不是税控发票。问为什么会打出这种票,营业员搪塞道:“这是我们的盘点票。你要发票的话,我重新给你打。”

  昨日,记者的朋友刘先生在省城一家小型便利店购物结账后,发现超市出具的小票不大对劲,票面只有货物明细,而没有税务部门的税务章。“这是发票吗?怎么是白纸打印的呢?连个税务章也没有。”刘先生当下质问道。“你要发票?我重新打一张给你。”超市售货员边说,边从抽屉里取出一卷印有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的空白发票装入税控机。

  近一段时期以来,记者多次听到有人反映在小商场、小超市购物后,商家不给出具正式购物发票,涉嫌偷漏税。7月中下旬,记者深入到迎泽区的多家小超市进行调查采访,发现太原市不少超市和便利店在销售货物过程中用小票代替税控发票的情况普遍存在,只出具收银条而不提供专用发票已经成为很多超市偷税的一种手段。税务工作人员称,超市只向顾客提供电脑收银条而不给开发票,从而隐藏了实际销售收入,这种做法是一种偷漏税行为。

  据了解,太原市的超市大部分都是用税控发票机管理税收。税控机优点在于只要发生交易,就会自动打出发票。税务部门主要就是依据超市的用票数量和票面数额来征收相应税款的。每个超市都应该从税务机关购买专用发票,顾客不索要发票,正为便利店偷税漏税提供了条件。商家的收银条或货物明细单,既不属于收据,更不能替代专用税控发票,超市只为顾客提供小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记者以为,只要顾客购买了货物,商家就有义务提供发票,超市也不例外。很多消费者认为买东西又不报销,要发票有什么用处?有的消费者更是把超市的收银条当成是发票。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索要发票是维护正常的税务制度的需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条件。超市只向顾客提供电脑收银条而不给开发票,就有机会隐藏实际销售收入,从而少缴税,达到偷漏税的目的。对顾客来说,发票不仅是维修、退货、索赔、报销等的凭证,同时,发票列明了收款单位、商品名称、商品数量、总金额等,在顾客明白消费的同时,也是消费者投诉或诉讼的消费凭证。没有发票,商家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为此,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索要发票,既是“替”商家依法纳税,也是“协”国家收税!顾客索要发票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超市的偷税漏税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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