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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逃出传销窝点坠楼身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6:28 华商网-华商报
女子为逃出传销窝点坠楼身亡(图)

女子坠楼的房间里凌乱不堪,床上放着一个行李箱 本报记者谢正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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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看见她翻出了窗子,脚踩空了!双手抓着那个窗台的边沿,悬空了20多秒,掉了下去……”7月26日晚,宝鸡市曙光路一居民楼上,一名年轻女子从六层坠下后不治身亡。目击者称,该女子可能是为了逃离楼里的“传销窝点”才坠楼的。

  “她抓着窗沿悬空20多秒”

  26日晚11时许,一声重重的闷响,惊动了在曙光路西社区铁道巷21号楼下刘师傅等乘凉的人。

  “有个人从楼上掉下来了!”刘师傅等人跑过去看时,发现在21号楼南侧中部位置的空地上,一年轻女子躺在地上。刘师傅赶紧拨打了120。几分钟后,120赶到,将坠楼女子拉走。后坠楼女子经抢救不治身亡。

  当晚,还有一目击者看到了女子坠楼的全过程。“11点多,我刚回到家准备睡觉,看到对面楼的那个窗台上,有个女娃从窗子里翻出来,脚突然踩空了,双手抓着那个窗台的边沿,悬空了20多秒,就掉了下去……”

  坠楼处曾被多次查过

  据刘师傅讲,女子坠楼的房子是个“传销窝点”。早在几个月前,就有工商、公安部门来查过。中山东路工商所一工作人员说,这个地方他们查过多次。“每次发现涉嫌传销,能做的就是把人员驱散,配合公安将他们遣送回老家,但总是死灰复燃。”

  当晚事发后,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中山东路派出所将住在这套房的所有人员带走调查。“七八个,都是些年轻娃,被洗脑了,嘴里就没个实话!”警方人员说,目前他们正调查这个团伙是否在搞传销,但由于死者身份不明,调查难度很大。

  宝鸡一律师认为,不管当时女子出逃是否受到胁迫,但她能选择以这种方式来获取人身自由,就说明当时是被监视或非法拘禁的。所以,女子坠楼身亡,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必须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多种迹象表明是在搞传销

  昨日上午,记者进入出事的房子。这套面积约50平方米的老式单元房内,到处是行李包、脏衣物和洗漱用具。女子坠楼的房间,堆满了男人女人的脏衣物以及用过的包装盒、

化妆品等。厨房的一根绳子上挂着18块毛巾。从毛巾数量就可以看出,房子里大概住着多少人。

  在房间里,记者还发现一种市场上鲜见的化妆品。在化妆品旁,有一些练习簿纸,上面写着怎么引导“新人”入伙,怎么发展亲戚朋友加入的方法和原则。“对朋友不能放松,考察不是目的,加入才是硬道理”、“激情、梦想,谈成功者不能减退,把新朋友刺激到位……”

  居民社区都拿传销没办法

  附近的居民大都知道这个房间常年有人搞传销。社区管理人员也表示,就在这个房里,发生过两次有人欲跳楼出逃的事件。社区管理人员半月前才解救过一个湖北的小伙子,并配合警方把他送了回去。“还有一次一个女的要跳楼逃跑,也被我们解救了。”

  刘师傅说,光是举报这里搞传销,他半年来就打过不下10次举报电话,公安、工商每次都来查。“但驱散一阵后,又有人搞起来。”

  社区管理人员说,这里的住户很复杂,大多是租给外地人住,管理很不方便。尤其作为社区委员会,没有什么执法权,只要人家有身份证件,就无权干涉人家的居住。“我们也想杜绝这种现象,但困难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还居民一个安定健康的生活环境。”本报记者谢正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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