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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规模有望迅速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近日,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券商集合理财业务不再仅仅限定于创新类券商,其他符合条件的规范类券商都可以开展此项业务。目前,创新类券商和规范类券商共有34家,按过去创新类券商发行集合理财的平均规模计算,如果两类券商都申请集合理财计划,34家券商所募集的资金将会达到400亿左右。

  “只要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的方案正式公布,符合条件的券商都会积极申请。”申银万国宏观分析师蒋健蓉对记者说,目前,已经有些规范类券商通过定向委托理财的形式管理集合资产,新政策对券商要求的放宽将会迎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爆炸式增长。

  2006年,创新类券商先后发行了4只集合理财产品,发行速度已经明显加快,发行规模也逐步加大。1月16日,招商现金牛集合理财产品成立,初始规模达到34.85亿元;此后,中信理财2号产品开始发售,最高规模达到30亿元;3月份,海通稳健增值发行上限20亿元;6月8日,东方证券东方红2号发行16天募集资金15亿;光大证券近日也表示光大阳光2号已获批,将正式发行。至此,由创新类券商推出的集合理财产品已经达到了15只,募集资金100多亿。

  在投资本公司保荐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方面,蒋健蓉认为,与以往相比,其比例扩大了,投资手续也更简化了。以前投资本公司保荐的股票,其比例不得超过3%,现征求意见稿定为7%。以前此类投资手续繁琐,既要先征得客户同意,又要向交易所报告等,而新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再对这些程序作出要求。

  东方证券的宏观分析师王如富表示,该细则有利于促进券商规范经营,提升资产管理业务能力,促使证券公司探寻新的赢利模式。由于券商集合理财也是对券商综合管理资产能力的考验,因而,当新规则扩展到规范类券商后,也是对其管理能力的挑战,从某种程度上也将加速券商的两极分化。

  不过,随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升温及扩大规模,基金公司可能又会要“感冒”了。分析人士表示,虽然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扩张肯定会对基金公司造成冲击,但由于其在募集方式、流动性、进入成本等方面的不同,其客户基础还是有一定差别,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会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把市场做大。

  特约记者雷阳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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