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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3000万元 3人同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5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枣庄讯记者日前从枣庄市中级法院获悉,公安部督办的涉案金额3000万元特大贷款诈骗案,近日一审作出判决,王某、殷某、石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年、5年。

  2004年初,在枣庄某银行工作的王某结识了同在银行工作的殷某,二人预谋利用质押银行存单诈骗银行贷款3000万元。为达诈骗目的,王某找到负责复核工作的同事石某。在王某允诺事成之后分给其300万元后,石某同意参与诈骗银行贷款。鉴于本单位作案容易被发
现,他们便预谋跨行作案,但当时跨行质押银行存单,只能办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为此殷某结识了枣庄某公司员工李某。殷某对李某许以高额好处费,让李某帮助联系资金及有关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事宜。3月份,王某、殷某、石某三人按照预谋实施骗贷,并将3000万元诈骗钱款瓜分。案发后,公安部挂牌督办此案。经过6个月的侦查,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据悉,目前该案已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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