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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46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 实习生 武文静)上海法院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使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昨天举行的市高院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调解撤诉案件达4.8万余件。目前,全市每年诉讼调解撤诉率均占审结民事案件的六成左右。

  由于大部分民事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管理、小额债务和小额损害赔偿案件等,法律关系比较清晰,争议数额较小,上海法院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各级法院还通过
邀请行业协会、医学专家等参与调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调解结果;法院还通过减免诉讼费等举措,引导当事人接受调解、化解纠纷。

  法院在立案阶段就适时开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张女士等21名劳动者因被辞退后未获补偿金,将用人单位告进松江区法院。法院了解到,当地涉及这类情况的职工有数千人,于是立即在审前启动调解机制。法官与用人单位、当地政府等联系,经反复释明法理,用人单位终于认识到不当之处,与张女士等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了补偿金。案件从起诉到达成调解只过了15天。

  此外,法院还在审理、执行及再审各个环节开展调解。不久前,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将8名业主告进黄浦区法院。不料,法院开庭时,其他业主纷纷赶来“声援”这8名被告。原来,该小区车位不足,业主只得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两旁。一次,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因道路狭窄而无法进入。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纷纷拒付管理费。

  了解案情后,法官多次就业主提出的问题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商谈,终于促使物业作出整改,下调管理费,并退还多收的费用,取得了业主的谅解。最后,8起案件全部和解,其他业主也主动交纳管理费。

  据悉,下半年,上海法院将启动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从而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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