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规范流浪乞讨危重人员救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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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7月24日,该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流浪乞讨危重人员救助工作的规定》,对流浪乞讨危重人员开展救助工作进行规范。 文件规定,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发现人要及时送邻近或相应医院抢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病人,由救助管理站给予安置处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病人,由救治医院商请有关部门安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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