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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有虚影感入医院治疗 一针打出眼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4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史志强

  牡丹江市的佟恩林因右眼有虚影感,入医院治疗,他没有想到,就此命运发生了突变。他在医院注射了一针后,发生右眼疼痛,救治无效,恶化后右眼摘除,左眼视力不断下降,工作能力丧失,时至今日,他拖着残病之身,身心憔悴地奔走在诉讼路上。

  1一针之后

  佟恩林,牡丹江电业局职工,年逾五旬。2001年10月30日他的右眼看东西有虚影,就到附近的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治疗,被诊断为中心视网膜炎和白内障,视力为0.8,经治疗病情好转。

  该年11月26日,到该医院实习的学生赵某为佟恩林右眼部注射药物,针头刺入体内后,佟疼得当即喊叫起来,要求拔针,赵某说:“我慢点推药,你忍着点。”

  佟恩林说起当时的感觉,头痛欲裂,双手扣床,浑身冒汗,眼睛感觉如同热油翻滚。注射后,佟的右眼什么也看不到了,他和家属多次找医生要求抢救,但医生说,这是麻药反应,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缓解了。17个小时之后,医生感觉异常,开始抢救,经一天抢救无效,医院决定出费用安排佟恩林到北京治病。11月28日,佟恩林乘飞机到北京治疗,之后又到上海等地眼科权威机构医治,红旗医院先后提供费用6万元。2002年8月,红旗医院方面不再供款,佟恩林回到牡丹江用药物维持。2002年11月,佟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造成其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要求赔偿,2004年诉讼期间,病情恶化,佟恩林右眼摘除。

  2002年11月25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面对佟恩林的状告,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不承认有责任,院方称,佟恩林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与该医院医疗行为无关,医院对佟恩林的右眼球后部注射操作正规、得当。

  佟恩林的眼残案到底与被告医院的一针有没有关联,似乎司法鉴定可以解开这个谜,然而围绕着司法鉴定又出现了一系列波折。

  2003年3月25日,根据法院的逐级委托,司法部司鉴中心鉴定结论为,“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在对被鉴定人佟恩林施行右眼球后注射的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注射后发生的一系列右眼部临床表现与注射行为直接相关,但左眼视力下降与本身病变有关。其目前右眼视力可相当于职工工伤七级伤残。”

  佟恩林得到鉴定结论后不服,他认为,此次鉴定依据是红旗医院的病历,该病历被改动过。红旗医院方面对该鉴定也有异议,坚持认为,佟恩林右眼损害后果与他们诊疗行为无关,与注射行为没有直接联系,不应承担责任。

  双方在僵持中,判决迟迟没有做出,但佟恩林右眼病情却不断恶化,2004年7月27日摘除了右眼。

  司法鉴定问题又被提起。2004年12月9日,办案法官召集佟恩林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调查,询问佟恩林是否同意对左、右眼单独作出鉴定。佟恩林委托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只作一只眼睛鉴定,坚持要求作两只眼睛鉴定。这次调查制作了笔录。

  佟恩林右眼安装了义眼。2005年1月17日,经佟恩林申请,受法官委托,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佟恩林伤情作出鉴定结论,“结合眼科检查所见,佟恩林右眼实施义眼植入手术后,左眼视神经病变,佟恩林伤残为三级。”红旗医院对该鉴定有异议,他们认为,应以司法部司鉴中心鉴定为准。

  一针之判

  2005年3月,法官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出示了一份“2004牡中法鉴(医)字263号鉴定书”,该鉴定结论为,“佟恩林右眼剜出术后,伤残为五级。”该鉴定标注日期为2004年12月8日。

  看到这份鉴定后,佟恩林当即表示,根本没有做过这个鉴定,当初2004年12月9日法官还进行了询问是否同意对左、右眼单独作鉴定的调查,并制作了笔录,怎么2004年12月8日却做了如此司法鉴定?这两者的日期就是矛盾的。佟恩林要求对该鉴定进行当庭质证。法官没有同意。

  2005年4月1日,牡丹江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因红旗医院的诊疗行为,给原告佟恩林右眼造成损害,并致伤残,被告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2005年1月17日牡中法鉴中心作出的佟恩林伤残三级的结论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佟恩林没有在举证有效期内提出其要求赔偿项目的赔偿依据,其后于举证期届满前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但被告医院以原告超过举证期为由,不同意质证。法院依据“2004牡中法鉴(医)字263号鉴定书”鉴定结论,原告佟恩林伤残为五级,被告医院应赔偿伤残补助费等各种费用9万余元。

  接到判决之后,佟恩林不服,他说:“他根本就没有做2004牡中法鉴(医)字263号鉴定,有证人作证,这个鉴定是从哪里来的?法院为何以这个莫须有的鉴定为定案依据?”

  佟恩林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2005年9月18日,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民事诉讼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至今该案仍没有结论,佟恩林手拄盲杆,在没有工作的老伴搀扶下仍在诉讼路上讨说法。7月14日,记者来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采访,该院宣传科负责人表示将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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