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一煤焦油公司7名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与外界4名盗窃人员勾结,有分有合盗窃公司煤焦油达30余次,近日该团伙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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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45 黑龙江日报 | |||||||||
陈宏武 乔豪杰 近日,双鸭山市警方破获系列职务侵占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为一煤焦油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双鸭山市公安局经保支队接到报案,有人正在盗运煤焦油,而且数量较大。接到报
专案民警立即展开工作,于21日在鸡西市将涉案潜逃的刘某抓获,其同伙姜某、高某也于当日在双鸭山市落网。他们分别是公司油库工、化工材料保管员和净化车间某段段长,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经审讯得知,2005年9月以来,3人利用职务之便,有分有合先后31次以同样手段盗运所在公司煤焦油994.795吨,总价值200余万元。3人同时还交代,这些煤焦油均以低价卖给了辽宁省营口市一名鲍姓男子,4人非法获利均在30万元以上。专案民警辗转七台河、大连和营口等地实施抓捕,在营口市将犯罪嫌疑人鲍某抓获,鲍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专案组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姜某还有伙同其他人盗运煤焦油的嫌疑。证据面前,姜某进一步供述,2006年3月末,他伙同公司净化车间另一段长由某、油库工人张某、李某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装油不过秤的手段,先后2次盗运煤焦油56吨,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3人各获利1万余元。由某、张某、李某3人落网。随后,参与为4人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寇某、梁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11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 |||||||||